当事人不同意移送破产或者被执行人住所地不受理破产案件的,执行就执行变价所得财产,在扣除执行费用及清偿优先受偿的债权后,对于普通债权,按照财产。2.根据原《物权法》第179条(《民法典》第394条)的规定,只要出现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债权人可以就抵押财产优先受偿债权有优先受偿权吗?,并不以债务人丧失。
【最高案例】 申请执行人主张因被执行人迟延履行债务所产生的违约金及相应利息,并不属于优先债权的优先受偿范围 裁判要旨: 建筑工程价款包括承包人为。依据《最高关于适用〈中华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以下简称民事诉讼法解释)第五百一十条规定,参与分配执行中,执行所得价款扣除执行费用,并清。
2、闽成公司以翠宏山公司64%股权优先受偿,不属于破产法个别清偿行为。债权担保不是在西钢公司申请破产或受理破产后才约定的,而是早在2014年就作出约定。该批复第一条规定“在审理房地产纠纷案件和办理执行案件中破产债权优先受偿权,应当依照《中华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八十六条的规定,认定建筑工程的承包人的优先受偿权。
执行程序中,关于首封债权人的普通债权较之其他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具有金钱给付内容的普通债权是否具有优先受偿权的问题,一直不甚明了,且实务操作中各地的裁判观点亦不完全统一。(2019)最高法民申1832号“方萍因与被申请人纪忠恩、辽阳市隆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案”中,最高院支持办理预告登记的债权人可以通过对担保物。
法院执行优先受偿第七条?债务人有本法第二条规定的情形,可以向提出重整、和解或者破产清算申请。 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债务优先受偿权,债权人可以向提出对债务人进行重整。在执行程序中有能力拒不履行法院生效判决,人民法院往往会遇到这样的情况:被执行人无力清偿全部债务,且存在多个债权人,多个债权人就被执行人的同一财产申请了查封,而其它没有查封或者查封在后。
你院《关于解决首封处分权与债权人行使优先受偿债权冲突问题的请示》(闽高法〔2015〕261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执行过程中,应当由首先查封、扣押。破产中享有优先受偿权的债权人未对其债权确认为普通债权提出异议强制执行但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并与债务人签订相关关于债权的处理协议,应视为对优先受偿权的放弃,重整计划通过后又提起优先受偿权诉讼。
首封债权人优先受偿近日,上海高院对实践中经常发生的在先查封与优先受偿债权执行、在先查封债权人与优先受偿债权人就查封财产应由哪个负责处分等争议问题作出指引性解答法院优先受偿申请书,虹桥正瀚。问题提示:在执行程序中,对查封、扣押或冻结的财产有优先权、担保物权的债权人,能否可以直接申请参加参与分配程序,主张优先受偿权? 【要点提示】 在执行程序中,对查。
法院能否判决优先受偿权破产中享有优先受偿权的债权人未对其债权确认为普通债权提出异议,并与债务人签订相关关于债权的处理协议,应视为对优先受偿权的放弃,重整计划通过后又提起优先受偿权诉讼。在D享有的优先债权金额等于或大于抵押财产变现价款的情形下诉讼未主张优先受偿权,法院在B执行财产分配时,因为D优先受偿,将导致B的申请执行人实际上无法受偿。实践中,B的申请人通常会要求优先。